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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检察2019年第二季度之星评选启动 快来点亮你心中最耀眼的“星”!

绍兴检察 2021-04-28

检察院上空的星辰

他们见过

喧嚣热闹的周末

他们在办公室安静度过

为事业竭尽所能

他们从未后悔过

每一个努力的人

都值得被看见

绍兴检察2019年第一季度的“季度之星”评选还历历在目,第二季度的评选又火热启动。第二季度,16位敬业奉献的检察干警入围评选。他们是谁呢?闲话少叙,这就有请他们闪亮登场!

按姓名拼音排序

1

姓名:陈佳囡

单位:柯桥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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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自2017年9月参加工作以来,认真钻研业务,全心投入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学习,工作进步快,成效明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在本季度工作中,协助办案组员额检察官办结审查起诉案件45件65人,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向员额检察官学习,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在员额检察官的指导下,发现监督线索并协助员额检察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件,作出绝对不诉1件1人,提起抗诉1件1人,取得了较好的法律监督效果。其中,在协助办理陈某某盗窃案时,研究分析了关于自首认定的82条裁判规则,发现人民法院未认定陈某某的自首情节,存在错误,依法提起抗诉;在协助办理乐某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时,发现侦查机关未对重要物证进行扣押、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对销售假冒茅台注册商标的酒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收集整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后,依法向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提出纠正、向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在协助办理杜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发现该案可能存在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行为,依法向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监察委员会移送犯罪线索;在协助办理蔡某某诈骗案时,厘清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分认定,抓住实质,发现该案属于合同诈骗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依法作出绝对不起诉。

2

姓名:陈力男

单位: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曾获荣誉

201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2018年度优秀公务员;

2018年度优秀检察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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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对工作尽心尽责,兢兢业业,在部门人员调整之际,一人多岗,期间因病持续发热一周,仍坚持带病坚守岗位,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高质量完成群众接访,信件流转处理,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听工作,对受理的群众信访做到100%回复,无一起群众不满意或投诉事件;做好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和“件件有回复”工作的数据统计及分析研判,为全市业管部门下一季度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从公诉案件中寻找线索,对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家属主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已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救助5名未成年人,其中彭XX救助案主动上门了解家庭情况与困难,讲解救助工作相关政策与规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影响;履行刑事案件检察监督职能,协助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做好对申诉人的施法说理工作,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3

姓名:丁建能

单位: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曾获荣誉

2018年绍兴市直机关“志愿先锋标兵”;

2018年度绍兴检察院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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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以来,丁建能始终踏实肯干、任劳任怨,入职第一年就被评为绍兴市直机关“志愿先锋标兵”和绍兴检察院优秀共产党员,市院在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更是荣获全省第一的好成绩。一是全力以赴写好党风廉政建设这篇大文章。他立足本职岗位,力求有所作为,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为党组排忧解难。上半年,他先后起草市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3条举措,组织开展市院干警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修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起草绍兴市院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扎实推进警示教育“十个一”活动,积极开展信访举报核查等工作。二是竭尽全力做好自身建设这门大学问。今年以来,他一门心思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思想政治意识和监督执纪能力也都有了质的飞越。与此同时,他立足本职,扎实做好综合文字工作,上半年起草专项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月活动等文件方案5个,撰写总结、调研材料和情况报告15篇,正风肃纪、检务督察通报6期。三是不遗余力弹好人事工作这些小插曲。他始终秉持“分工不分家,主动补台”的工作理念,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之余,能积极主动投入到人事工作中去。不论是去年司法雇员招录和离退休干部兼职清理,亦或是今年双一流选调生考察、政法队伍建设和司法行政人员现状的专题调研以及内设机构改革等工作,他都能做到尽心尽力尽责完成。

4

姓名:冯海娟

单位:越城区人民检察院


曾获荣誉

2019年6月《两项技能解锁立案监督

线索挖掘难题》被评为全市检察精品课程;

2018年3月“诵读法治经典、抒发检察情怀”

主题朗诵活动获得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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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二季度,冯海娟同志立足公诉部的岗位,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市院精品课程评比取得佳绩。利用工作以外的时间,认真准备市院首届全市检察精品课程评选,精心选择课题,收集资料,整理构思,制作PPT,经过现场讲说评比后,展示的课程《两项技能解锁立案监督线索挖掘难题》以第一名的成绩被评为全市检察精品课程。

二、参加越城区红色经典诵读比赛。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活动主题,认真准备诵读作品、制作背景视频,反复诵读领会作品要义,诵读的作品“光的赞歌”,展现了青年干警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和踏实肯干、用于担当的坚定信心。

三、勤勉用心审查公诉案件。二季度办理了大量公诉普通案件,在办理每一个案件的过程中,仔细审查、用心体会、自我加压、不断积累,力争在案结事了的同时得到知识能力的同步提升。

5

姓名:黄昶盛

单位:诸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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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绍兴市检察机关

优秀检察官办案组;

2018年度绍兴市检察机关微课评比三等奖;

2018年度全省“深化法律监督”

专题检察精品微课;

2019年度绍兴市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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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昶盛同志参加公诉工作以来,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办理或者参与办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2019年第二季度,黄昶盛同志办理绍兴市政法委督办的以王学清为首的23人“套路贷”诈骗、寻衅滋事案,在案件重要证据缺失的情况下,通过细致梳理、多次审讯,将犯罪数额由公安机关认定的10余万元深挖至107万余元,有效打击了犯罪,其中四人已一审宣判,诉判一致。同时,黄昶盛同志参与办理省政法委挂牌督办的以刘广园为首的“08当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面对犯罪事实多、嫌疑人态度差等困难,通过深挖细查引导侦查机关补证,成功移送起诉12人,并通过审讯挖掘“保护伞”线索若干,同步移送纪委。另外,黄昶盛同志被抽调至“0311”专案组办理以干建军为首的“车能贷”公司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经过前期审查梳理,共计批捕犯罪嫌疑人16人。办案之余,黄昶盛同志勤于思考总结,制作的《庭前讯问:年轻干警必修课》课程被评为绍兴市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

6

姓名:何宁

单位: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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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市级优秀共产党员;

2018年9月,参与全市女检协与法官协会、

律师协会联合举办“法律职业·我们的芳华”

演讲比赛获二等奖;

2017年11月,参与撰写论文

《检察官办案分层分类评价机制研究》

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

2017年3月,参与撰写论文

《枫桥经验启示下的绿色司法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机制探索》

获践行绿色司法理论研讨会特别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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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务实勤勉,尽职尽责。二季度以来,共参与编发、校对《检察情况反映》19期,编录信息稿件42篇,其中多篇信息被省院、省委办、市委办录用,上半年度,绍兴市信息考核位居全省第一。积极撰写全市信息工作考核及通报等重要文件,参与撰写的《绍兴智慧检察为法律监督注入强大动能》被《法制日报》头条刊登报道;协助领导同事参与撰写专题汇报稿等综合材料。

同时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担任梁柏台史料陈列馆讲解员,多次为院内外参观群众开展讲解工作;积极参与单位文艺汇演、纪念检察机关成立四十周年朗诵、女检协演讲比赛等大型活动,在全市女检协与法官协会、律师协会联合举办“法律职业•我们的芳华”演讲比赛中获二等奖,全省新录用公务员演讲比赛一等奖等。

7

姓名:蒋浪川

单位: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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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被评为“青年干警标兵”;

2013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14年被评为优秀等次公务员;

2015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16年被评为“检察青年之星”;

2018年获得绍兴市第七届“公诉标兵”;

2018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19年市直机关“礼赞新中国,奋斗新时代

”微型党课大赛三等奖;

2019年被评为绍兴市最美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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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季度,共受理案件9件36人,办结6件17人,立足公诉岗位,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一、参与全市最具影响力的陈某某等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办理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通过调取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还原事实原貌,最终确定涉案金额近3亿,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形成140余册案卷材料,夯实了相关证据,最终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陈某某等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到一年五个月等不同刑期。二、参与了由公安部督办的虚假组建“xxx部队”系列诈骗案件在侦查阶段的提前介入工作,就犯罪嫌疑人之间的犯意联络、主观明知;被害人人数的确定;电子证据的提取、层级人员的划分等方面进行引导侦查,有利于下一步审查起诉工作的妥善顺利开展。三、参与扫黑除恶中心工作,指导多件基层院办理的省市级挂牌督办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和案件办理工作。四、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办理王某某故意杀人案件中增诉5人,其中3人已获判。五、2019年6月,在市直机关“礼赞新中国,奋斗新时代”微型党课大赛中获得三等奖。

8

姓名:金森英

单位: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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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年度优秀公务员;

2017年:年度优秀党员;

2016年:全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微课;

年度基层优秀党务工作者;

市检察院“检察之星”;

绍兴市“传承大禹精神,弘扬大禹文化”

微宣讲大赛优秀奖;

2015年:市检察院首届“百辩青春”辩论赛优秀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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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服从组织领导,尽职尽责,加班加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思想政治方面。注重思想政治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担任所在支部组织委员,协助支部书记做好支部改选、主题党日活动等工作。

二、未检工作方面。1.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各类案件数十件,包括市院首个涉未公益诉讼案件。2.起草《关于开展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动中心  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意见》《关于深化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  扎实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方案》等多项机制文件。3.编写《全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核心数据通报》3期。4.编写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秀案例3期。

三、综合工作方面。担任工会妇工委员及工会出纳,负责工会活动经费报销等工作。

9

姓名:金寅来

单位: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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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获市院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

2011年获市院“青年干警标兵”称号;

2012年获市院“青年干警标兵”称号;

2013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4年在反渎局荣立集体二等功;

2016年获市院嘉奖;

2017年获市院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

2018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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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绍兴市检察院成功侦办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东湖派出所民警金某某徇私枉法案件。该案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部分职务犯罪侦查权以来,全省首例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派出所民警徇私枉法案,且金某某徇私枉法包庇的安某某等人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该案于2019年5月16日开庭审理,由越城区人民检察院钱昌夫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认为金某某构成徇私枉法罪,且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5年, 金某某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庭审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内外检察同仁、公安民警等100余人旁听,有效提升了司法公开透明度,又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作用。金某某徇私枉法案件的办理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整治效果相统一,受到省院贾宇检检察长的批示肯定。金寅来同志系该案件的主要承办人,始终奋战在侦查第一线,该案件从立案到侦查终结仅用时1个半月,真正做到高质高效。

10

姓名:吕玉博

单位: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曾获荣誉

绍兴市G20杭州峰会工作先进个人;

浙江省“五水共治”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绍兴市检察机关公文写作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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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门领导的悉心指导下,第二季度本人紧紧围绕办案实际及侦查监督工作需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取得一定调研成果,发表调研文章三篇,草拟规范性文件三份。

1.开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调研工作。以我市近五年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样本开展调研分析,对该罪在办理中的实务难题提出解决方案,并提出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的建议,形成的调研报告在《绍兴检察》2019年第2期发表。

2.开展妨害公务罪案件调研工作。以我市近五年提请批准逮捕的妨害公务罪案件为样本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两份和问题类信息一篇。调研报告《妨害公务刑事案件实证分析》在《绍兴检察》2019年第1期发表,调研报告《妨害公务犯罪案件调查分析》在《浙江检察》2019年第5期发表,问题信息在市院情况反映第11期刊发。

3.参与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审查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办法制定研究工作。研究草拟《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审查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办法》。

4.参与邀请金融行业专家参与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研讨办法制定研究工作。草拟《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请金融行业专家参与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研讨办法》。

5.草拟我市《“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6.参与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三个提案的调研反馈工作。对于代表提出的加强对公安机关刑拘后未报捕未移诉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公安机关违规插手民间纠纷监督等建议提案,赴新昌等地积极与代表沟通交流,及时反馈意见,圆满完成意见反馈工作,获得代表的满意答复。

7.参与涉及民营企业的典型刑事案例的征集研究工作。

11

姓名:秦凤

单位: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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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季度,秦凤同志立足本职工作,协助检察官审查办理公益诉讼请示案件32件、行政诉讼监督申请案件2件,并积极参与检察官办案组案件讨论。作为部门唯一一名助理,该同志在确保辅助办案质效的同时,积极承担大量事务性工作。一是协助处室领导、同事筹备开展公益诉讼两周年系列活动。完成两周年工作情况总结;协助报送参评的3件案件中,2件被评为精品案例、1件被评为优秀案例;按时向省院提供两周年宣传展板设计稿。二是协助处室领导做好外联工作。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多次参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污染环境案件磋商;深化与市“食安办”沟通联系,及时向“食安办”报送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对法治绍兴建设涉公益诉讼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梳理总结。此外,该同志始终保持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每月主动完成公益诉讼月精品案例汇编,月报表与办案成效报送、月通报办案情况分析等工作。

12

姓名:童洁

单位:新昌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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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获绍兴市检察机关

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优秀奖;

2015年获绍兴市女检察官协会

“十月抒怀”美文朗诵会二等奖;

2017年获绍兴市检察机关辩论赛十佳辩手、

绍兴市网络犯罪微课比赛三等奖;

2018年获绍兴市未检业务竞赛标兵、

绍兴市女检察官协会朗诵比赛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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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洁同志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坚持保护性司法理念,加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2019年以来,童洁共计办理刑事案件72件149人,无撤回起诉、改判或未成年人犯被判处轻缓刑情况。同时,扩大涉未特殊帮教救助工作覆盖面,加强亲职教育、亲情会见、司法救助等特殊帮教工作,落实特殊帮教率120%以上;聚焦监督主责,维护司法公正,童洁在办理一起套路贷案件过程中,全面、仔细审查案件材料,注重客观证据和主观证据的串联、印证,追诉漏犯十五名,其中多人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创新社会治理,讲好宣讲故事。2019年年初,未检办与教体局联合发文《新昌县人民检察院  新昌县教体局“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实施方案》,实现我省首个法治副校长中小学全覆盖,至今,其组织开展21场法治进校园活动,覆盖18所学校,10000余名学生,该活动获正义网、浙江检察网、浙江新闻客户端、绍兴检察微信等多家媒体转发,并两次刊登在《浙江检察工作交流》。

13

姓名:吴闻哲

单位: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曾获荣誉

2018年12月浙江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新媒体

“三优”评比“优秀微信编辑”;

2017年度市检察院工会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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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季度以来,该同志继续全力做好检察宣传工作,一如既往地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准坐标定位,为宣传好本院中心工作、亮点工作及群众关注焦点、法治建设热点不遗余力。如“扫恶除恶在行动”系列宣传中,在还原案情的基础上体现检察特色,讲述检察官办案中的不懈努力,塑造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朴素务实为民的良好形象。新媒体宣传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立足官方媒体原创性和权威性,深度融合新媒体,顺应新媒体发展大势,让检察好声音传入千家万户。综合运用微视频、图表、动图等表现元素,便于受众理解记忆。秉持“受众为王”理念,以受众需求为中心积极革新传播形态,精选群众普遍关注的大案要案为素材进行报道,同时软化新闻语体,以讲故事的口吻向受众娓娓道来。

本季度,该同志坚持每个工作日在“绍兴检察”微信公众号更新微信,共编发微信约70期100余篇;所撰写的《缓刑期内寻衅滋事为何不作犯罪处理》等稿件获《检察日报》发表;《由无期改判死缓!这起贩毒案背后发生了什么?》等稿件获正义网发表;《“定量”加“变量” 打造羁押必要性审查“智能利器”》等稿件获《浙江法制报》发表;《梅雨季前,一纸检察建议破解河道多年顽疾》等稿件获浙江检察网及“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发表。

14

姓名:薛景

单位:嵊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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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薛景同志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办各类刑事执行案件60余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增量提质。上半年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4件,同比增长10倍,且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采纳,减少不必要、不适宜羁押,有力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其中办理的赵某、朱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绍兴市院评为2019年度1月份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例。

2、财产刑执行监督形成长效机制。牵头公检法司四单位出台《关于加强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工作的暂行办法》,构建督促罪犯履行财产刑的协作机制,促使罪犯主动履行义务,维护法律权威。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加大对8名涉黑涉恶罪犯财产刑的执行力度,确保从刑事执行角度实现“打财断血”、干净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严惩涉黑涉恶犯罪,该案例被绍兴市院评为2019年度6月份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例。

3、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创新发展。在检查中发现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学习劳动不如实签到等情况,向司法局制发纠违通知书和检察建议各一份,督促司法局整改签到乱象。

4、其他工作深入开展。创设性地将远程提审室放置在看守所监区内,为提升办案效率出谋划策。多次被市院抽调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获领导肯定。

15

姓名:徐涟红

单位:上虞区人民检察院


曾获荣誉

2018年获绍兴市优秀检察官办案组;

绍兴市未检业务竞赛中获“未检业务标兵”;

绍兴市十佳普法能手;

2019年获绍兴市党员“先锋标兵”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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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负责的未检工作扎实,取得一定成绩,未检“向日葵工作室”已具有一定影响力。该同志所办案件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如陆某某等人故意毁坏财物案入选2018年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案例精选;2019年办理的夏某某监护侵害案获评浙江省十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该案件相继在《检察日报》、高检院微信客户端、中央电视台、《方圆》等多家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未检工作在2019年5月获绍兴市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表扬。该同志办案中注重法律监督,今年共追捕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4人,均获法院实刑判决;并在办理的一起培训机构老师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率先适用职业禁止建议;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禁止令建议,帮助其走上正轨。

该同志作为公诉部副主任,还负责各类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如今年办理的刘某某等人黑恶案件等。

16

姓名:章芳芳

单位: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曾获荣誉(上下滑动浏览)

2012年:被评为全市“十佳业务能手”;

2014年:《民事诉讼中法官违法行为监督》

获评全市检察理论与

应用研究优秀论文三等奖;

市院优秀共产党员;

2015年:《民事诉讼中法官违法行为监督》

获评全市法学研究成果评比二等奖;

2016年:市院优秀公务员;

2017年:市院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

2018年:《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发现

和查办机制调研》获得2018年度

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

市院优秀公务员、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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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民事检察岗位工作,办案量、抗诉率、改判率均居部门前列。半年来,共办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30余件,其中提出抗诉7件,作出检察建议1件,目前已获改判4件,办案效果较好。比如抗诉的陈某某虚假诉讼案,通过鉴定,查明借条上的签名非陈某某本人所签,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20多万,该案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媒体报道;提请抗诉的王某某民间借贷案,案件被省院采纳后,经浙江省高院改判,全案实现执行回转;办理周某某涉“套路贷”案件,查明借条所载金额存在大幅虚增情形,通过抗诉使案件得以改判。通过一批抗诉案件的办理,及时纠正法院错误裁判,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使检察监督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办案之余,积极参与市院 “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研发工作,为软件发现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梳理监督点、提供监督草案。在软件运行中,本人初查出柳晓刚系列涉嫌“套路贷”案件线索150余起,涉案标的约700万,并据此制作案情研判表、移送函,为后续审查打下基础。

 “任何业绩的质变,都来自于量变的积累”,在今后的岁月里,仍需每天扎扎实实地付出,一点一滴地积累,珍惜光阴,让每一天的时间发挥出更大价值。

通过简单的展示,相信您已对各位候选人有了初步了解。究竟谁是您心中够格的“季度之星”,快快动动您的金手指助ta的人气涨涨涨吧!

投票须知

1、投票截止时间为7月24日18:00;

2、最多可选择5名候选人;

3、每个微信账号最多可投票一次;

4、本次投票仅作为“季度之星”评选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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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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